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法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三亚市法定机构财政预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准确评估我市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全面考量园区整体发展,我委公开遴选三亚市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结合《海南省产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指标体系》《海南省产业园区动态调整机制(试行)》《海南省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内容,围绕园区高质量发展、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非市管)年度考核、班子副职聘用期满考核、综合评价等方面,制定三亚市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综合绩效考核方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需要提供考核方案初稿。
(二)组织实施三亚市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综合绩效考核,并对管理机构提供的内容进行材料核实和实地考察。
(三)编写三亚市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局)综合绩效考核专项报告。
三、项目预算
该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95000.00元(大写:玖万伍仟元整,该费用含税),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承担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课题承担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服务承担机构应具有相应的专业化研究队伍,较为全面了解海南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发展情况;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近5年参与过园区发展研究、评估等类似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项目组成员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
五、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提交申报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申报人如实填写附件《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申请书》(附件1),提出考核思路、考核框架内容、考核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
2.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海南”网站、“信用三亚”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机构公章。
5.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密封送至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楼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科(邮寄信封上需注明“三亚市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综合绩效考核”,邮编:572000),电子版发至luxy_fgw@hainan.gov.cn。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2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通过的单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请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二)我委将根据遴选评分标准(附件2),组织对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择优遴选服务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五)联系人:邢先生,联系方式:0898—88205108。
(六)投诉联系方式:0898—882059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楼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科
附件:1.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申请书
2.遴选评分标准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