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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58-6/2022-0163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2-04-20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2-04-21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2-04-21 08:21:00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抓项目促有效投资工作部署,继续抓好落实“按季抓、月跟踪”工作要求,建立三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督办长效机制,完善三亚市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体系,切实督促项目加快开工、满负荷建设、超计划投资和尽量提前完工,层层传导推进项目的压力和责任,确保完成各年度投资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三亚市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机制。

一、亮牌范围

(一)年度计划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各区(含育才生态区,下同)、崖州湾科技城、中央商务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数。

二、实施亮牌主体

(一)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社会投资项目以及各区、崖州湾科技城、中央商务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数,由三亚市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发文通报亮牌。

(二)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年度计划投资额1亿元以下的社会投资项目,由各区政府发文通报亮牌。

三、亮牌规则

(一)三亚市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区政府每月根据各建设项目年初至上个月月底投资完成数进行亮牌。

(二)建设项目年初至上个月月底投资完成数超过或等于计划投资额序时进度的,亮绿牌;低于计划投资额序时进度50%以内的(含50%),亮黄牌;低于计划投资额序时进度50%以上的,亮红牌。

(三)竣工、续建项目的序时进度从1月份开始计算,新开工项目的序时进度从计划开工的月份开始计算。

(四)各区、崖州湾科技城、中央商务区完成月度下达任务数的亮绿牌;未完成月度下达任务数的亮黄牌;连续两个月未完成月度下达任务数的亮红牌。

四、约谈要求

(一)市级亮牌约谈

1.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被亮黄牌的,由三亚市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连续两次被亮黄牌的,由分管副市长约谈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业主单位对应的市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2.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被亮红牌的,由分管市领导约谈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业主单位对应的市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连续两次被亮红牌的,由市长约谈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事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社会投资项目被亮黄牌的,由三亚市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两次被亮黄牌的,由分管副市长约谈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

4.社会投资项目被亮红牌的,由分管副市长约谈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两次被亮红牌的,由市长约谈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三次被亮红牌的,推送媒体曝光,涉嫌构成《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第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30日内开展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5.各区、崖州湾科技城和中央商务区未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月度下达任务数被亮黄牌的,由三亚市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被亮红牌的,由市长约谈区长(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主任)、崖州湾科技城和中央商务区主要负责人。

(二)区级亮牌约谈

各区政府按照上述原则对由区政府发文通报亮牌的项目实施约谈和督办。

五、其他

(一)各区、各单位可根据本机制制定本单位推进项目建设红黄绿亮牌督办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

(二)因特殊情况,未按序时进度完成投资任务的项目,视具体情况通报亮牌。

(三)本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四)本机制自2022年4月22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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