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改函〔2024〕814号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新核准三亚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
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事项的复函
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商请重新核准三亚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事项的函》(三城投函〔2024〕41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招标的规定,鉴于三亚市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三亚市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预算审核结论书》(三财评〔2023〕71号)审定监理费为83.45万元,低于100万元,故该项目的监理招标方式可不采用公开招标。
此复。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联系人:林凯,联系电话:88228054)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