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票价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调整现行政策?
本次政策调整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一是落实上位法要求。 我市现行政策对老年人乘车优惠按“中心城区内”“中心城区外”实行差异化标准,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中的精神不尽一致。为严格遵循上位法,需取消区域差异。二是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近年来,多位市民通过12345热线、人大代表建议等渠道反映,现行“城乡有别”的优惠方式给居住在中心城区以外的老年人以及有跨区域出行需求的中心城区内的老年人带来不便和经济负担。取消差异、实现同城同待是群众所盼。三是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三亚作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候鸟式养老目的地,优化老年人出行服务、消除城乡差异,有助于提升本地及外埠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体现城市温度。
二、政策调整的实质是什么?
一句话概括:票价优惠标准不变,取消区域限制,全市统一待遇。
不变: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票、65-69周岁老年人半票的优惠档次保持不变,严格遵循《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法定年龄分段要求。
变:原政策中“中心城区内按优惠标准、中心城区外按7折”的差异被取消,优惠标准直接扩展至全市所有公交线路(含原城乡公交线路),不分区域、同城同待。
三、具体调整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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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 |
原政策 |
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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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本省及外埠,无居住年限要求) |
中心城区内免费;超出中心城区按7折付费 |
全市全域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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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9周岁本省老年人 |
中心城区内半价;超出中心城区按7折付费 |
全市全域半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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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9周岁外埠老年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
持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中心城区内半价;超出中心城区按7折付费 |
全市全域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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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来乡镇老年人的月度补贴取消了,是否吃亏?
不存在“吃亏”问题,实际福利反而提升。原政策对户口在本市乡镇的老年人发放的月度乘车限额补贴,只能刷卡(扫码)乘车使用,不可提现或挪作他用,即使当月额度未用完,月底也会自动清零。新政策实施后,该群体直接享受全市全域免费或半价乘车,出行成本进一步降低,实际福利为升级而非削减。
五、外埠老年人享受优惠的条件是什么?
七十周岁及以上外埠老年人:不再要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凭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公交卡或“天涯行”APP电子码后即可免费乘车。
六十五周岁至七十周岁(不含)外埠老年人:仍需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凭海南省县级以上老龄工作机构核发的《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公交卡或电子码后享受半价优惠。
六、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政策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七、特别提示
原享受城乡月度补贴的老年人,补贴取消后无需自行操作,凭原公交卡或新办卡即可自动享受全市统一优惠。
建议65-69周岁外埠老年人按照规定提前办理《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以免影响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