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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看懂《三亚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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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08:36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分钟看懂《三亚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新修订的《三亚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什么是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垃圾投放点运往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不包括清扫费用。

如何收取?

采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水费合并收取方式,按月同时收取。具体分为八种类别,按不同标准征收。

具体细化征收标准如下:

序号

类  别

划分范围

每M3水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标准(元

1

居民

0.29

2

商业

各类商品批发零售店、超市、未设有餐馆的宾旅馆、车站、码头、机场、影剧院、体育馆等

0.77

设有餐馆的宾旅馆

0.92

3

学校

未设食堂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

0.17

设有食堂的学校、幼儿园。

0.33

4

建筑业、工业

水泥厂、各类加工厂、混凝土厂、建筑工地等

0.67

5

机关团体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医疗服务机构

0.37

6

餐饮业

专业餐饮店(酒家)、各类饮食大排档

1.05

7

集贸市场

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1.40

8

其他

汽车修理厂、茶艺馆、酒巴、歌舞厅、美容美发店。

0.82

自收自运生活垃圾进入垃圾处理场的单位,按每吨80元收取;由环卫作业部门代运的单位,按每吨100元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三亚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对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未调整。

如何管理?

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性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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