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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片区微更新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 索 引 号: 00823258-6/2026-074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6-06-18
  • 发文字号: 三发改投〔2026〕115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片区微更新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更新时间: 2026-09-21 11:17:54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片区微更新项目

重新立项的批复

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片区微更新项目立项的函》(三城投函202616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下:

一、同意启动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片区微更新项目前期论证。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片区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312-460203-04-01-283962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原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原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分行等5家单位办公楼及沿线街区一带室外公共配套设施的微更新改造,主要包括建筑室内装修维修改造面积10510㎡、危险/旧建筑加固改造面积4656㎡、建筑外立面改造面积8766㎡、新建连廊1342㎡;新建院内车行道路7079㎡、沿街及院内硬质铺地4940㎡、配套绿化5519㎡以及屋顶花园、标识牌、休憩座椅、行道树移植工程、夜景泛光照明等。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93个(其中沿街临时停车63个,地面停车230个),原停车位228个,增加65个。新增汽车充电桩预留点位60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为452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项目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展施工招标等工作,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五、原批复文件(发改投202424)同时废止。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6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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