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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工程二期立项的批复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二期立项的函》(三科开发函〔2025〕108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二期,项目位于三亚崖州区宁远河流域。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510-460200-04-05-991704。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为生态修复40hm2。具体包括盐灶河湿地8.75hm2、河道缓冲带保育治理7.72hm2、妹州一水末端湿地2.54hm2、宁远河河口红树林湿地20.99hm2。
三、工程匡算总投资10604.7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203.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35.45万元,工程预备费365.9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应避免与其他项目重合,项目应规避生态红线,无法规避的,依规定必须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五、其他事宜请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