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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东河高铁桥上游段治理工程(先行段)立项的批复
  • 索 引 号: 00823258-6/2025-0719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5-09-26
  • 发文字号: 三发改农经〔2025〕93号
  • 发布日期: 2025-09-2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东河高铁桥上游段治理工程(先行段)立项的批复

更新时间: 2025-09-26 11:06:00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东河高铁桥上游段治理工程

(先行段)立项的批复

三亚海棠湾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三亚东河高铁桥上游段治理工程(先行段)立项的函》(三海温函〔20254)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三亚东河高铁桥上游段治理工程(先行段),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番园村周边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407-460200-04-01-715680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1.综合整治河道工程,总长0.280km2.恢复灌溉拦水坝1座;3.改造灌溉管道设施;4.配套河道附属建筑物。

三、工程匡算总投资1996.0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936.55万元,临时工程55.75万元独立费用175.36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70.00万元,工程建设用地费700.00万元,预备费58.38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应避免与其他项目重合,项目应规避生态红线,无法规避的,依规定必须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根据市资规局在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信息平台出的预审意见:该项目属水利基础设施,且符合《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修订)的通知》(琼府办〔20234 号)中第六条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的准入情形,建议按程序推进。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的,需由省级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请你单位按照相关流程报批。

、其他事宜请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9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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