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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2026-202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及验收复核咨询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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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09:54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发改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提升我市节能管理水平,决定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我委开展2026-202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验收情况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服务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及验收情况复核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12月31日。

(三)服务内容:公开遴选3家评审咨询服务机构,根据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组织5名副高级以上专家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节能评审意见,组织3名副高级以上专家对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四)服务地点:三亚市。

)服务费用:单个项目评审咨询服务费控制价为2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节能验收情况复核服务费控制价为1万元人民币,以上两项服务费均包括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超出控制价的按作废处理。

二、遴选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并根据遴选评分标准(附件)择优确定。

三、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涵盖相关专业及相应节能审查能力;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承担过同类或类似项目咨询;

5.有与提供本咨询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1.封面,包括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  

4.单位资信,包括资信等级凭证、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营业执照、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证明、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5.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节能(能源)、新材料、环保、环境、电力等领域相关专家不少于3人(提供相关人员近一年购买社保证明、聘用协议、职称资格证书);

6.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人员分工、评审及复核方法、服务时限承诺等方面;

7.工作业绩,近三年节能相关咨询业绩,如节能报告编制、节能评估、节能监察、节能评审、节能量现场审核等相关咨询工作;

8.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函、在“信用中国”“信用海南”“信用三亚”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以遴选公告发出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肆份全部封于档案袋,封口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122418:00前(邮寄送达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送至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2栋1502室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降碳科,逾期不再受理。邮寄送达的应在申报材料发出后及时告知我委,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由市发改委节能降碳科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88361570)。

(二)各申报单位寄送的材料请自行备份,无论是否遴选上,我委不再退回,如涉及保密资料,请安排专人对接。

(三)申报单位在遴选时间截止前三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列入不良行为、经营异常或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记录的,我委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件:遴选评分标准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2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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