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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研究承研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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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1:25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研究承研机构的公告

“十五五”时期是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推进海南全面转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三亚立足自身优势,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全力打造自贸港建设标杆的重要阶段。为科学编制我十五五规划,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我委现公开遴选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研究承研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研究

二、研究内容

项目要在全面总结三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的基础上,深入调研三亚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分析三亚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和战略机遇,聚焦影响三亚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前瞻性、关键性、根本性问题,统筹衔接上级规划及市级重点专项规划,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着力点,提出“十五五”时期三亚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主要指标、总体思路,谋划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项目等。按照要求编制《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科学构建全市“十五五”时期发展蓝图。

三、工作成果

提交《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电子版、PPT版和纸质版。提供的成果请注意满足如下要求:

1.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的相关标准。

2.成果构成:成果应充分表达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文本、相关文件附件等。

3.提交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装订成册(电子文件除外)。

4.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

四、课题预算

控制价为199万元人民币(含税),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课题承担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近5年有承担过类似课题的经历。

(四)课题承担单位应长期关注和较为全面了解三亚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有丰富经验、高水平、专业化的研究团队,能够组建高水平项目工作组;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近2年参与过类似的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要充分保障在三亚工作时间,高效高质量完成委托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和修改建议。同时,积极协助将更多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盘子”。

(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六、申报方式、时间

(一)申请人应提交申报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申报人如实填写《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1),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

2.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海南”网站、“信用三亚”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机构公章。

6.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密封送至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改委六楼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科(邮寄信封上需注明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研究课题申报”,邮编572000),电子版发至luxy_fgw@hainan.gov.cn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1120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通过的单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请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二)我委将根据遴选评分标准,组织对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择优遴选服务承担单位,并签订编制委托合同。

(三)课题研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科负责,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898-88215496

(七)投诉联系电话0898-88205988

附件:1.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申请书

2.遴选评分标准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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