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三亚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3-2027年)课题研究机构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确保我市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办发〔2023〕18号)《中共三亚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三亚市贯彻海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分工〉的通知》(三委乡村振兴〔2023〕9号)工作部署,我委公开遴选行业具有战略高度及课题研究经验丰富的第三方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名称
三亚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课题研究内容
(一)研究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及实施计划;推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推进农村地区电网建设改造、城乡融合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实施方案。
(二)科学合理分解《规划》工作任务和目标等,将目标任务细化至各职能部门。
三、课题服务费预算
服务费预算控制价: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该服务费包含开展《规划》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及税费等。
四、课题完成时限
90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五、课题研究遴选机构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经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的社会信用。
2.承接课题研究机构及开展业务团队成员无失信等行为,包含在“信用中国、信用海南、信用三亚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
3.具备乡村振兴或“三农”领域专题调研、报告编写以及参与相关政策研究经验丰富的机构优先。
4.承接课题研究机构至少具备三年或以上课题研究行业从业经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二)申报材料
参加遴选的课题研究机构,按要求时限密封提供相应相应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及相关材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授权委托书(指代办遴选业务委托,格式自拟);
(3)技术(工作)服务方案;
2.资格审查材料
(1)承接课题研究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信用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书;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
(3)承接课题研究机构至少具备三年或以上课题研究行业从业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乡村振兴或“三农”领域专题调研、报告编写成果,以及参与相关政策研究单位的简介、同类业务课题等丰富经验业绩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拥有相对稳定的服务团队,至少配备6人或以上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等服务工作,并提供人员名单,且加盖公章。
(6)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海南、信用三亚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报价函需附报价测算明细表,其各项指标的报价需合理且符合实际。
(8)资格承诺函(附件1)。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遴选的课题研究机构,请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至:海南省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8日(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遴选机构寄送的申报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单位的材料不予退回;如申报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二)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遴选评分标准(附件2),组织对各申请人提交的课题研究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研究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三)遴选机构负责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八、联系方式及时间
(一)联系人:孙女士,联系方式:0898-88717281
(二)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投诉电话:0898-88205988
附件:1.资格承诺函
2.三亚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3-2027年)遴选评分表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