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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心家园”三十三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三亚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贵中心《关于开展“同心家园”三十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租金定价工作的函》(三房产函〔2025〕87号)收悉。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管理权限,我委拟定价格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同心家园”三十三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同心家园”三十三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规定应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明码标价公示牌,接受住户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