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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村安置区项目(二期)重新立项的批复
  • 索 引 号: 00823258-6/2025-069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5-03-10
  • 发文字号: 三发改投〔2025〕74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0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村安置区项目(二期)重新立项的批复

更新时间: 2025-03-10 16:28:00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村安置区项目

(二期)重新立项的批复

三亚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村安置区项目(二期)重新立项的函》(三城更函〔202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启动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村安置区项目(二期)前期论证。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401-460203-04-01-556975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35453.00㎡,总建筑面积为131138.4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 88606.79㎡,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 2659.70㎡,地下建筑面积为39872.00,建筑占地面积为 8212.44㎡,建筑密度为 23.16%容积率为 2.50绿地率为 40.50%机动停车位 1061,非机动停车位 2064个,住宅总户数为 884户。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安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绿化工程等。

    项目建筑采用装配式结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为8725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五、原批复文件《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村安置区项目(二期)立项的批复》(三发改投〔202476号)同时废止。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3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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