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春节及重大活动期间
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各旅游饭店经营企业:
为规范我市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秩序,防止价格异常波动,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海南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2026年春节期间我市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管理时段
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2月23日,共9天,管理期限结束自动解除。
二、价格管理范围
全市各类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别墅类、套房类客房及旅租、民宿类等不列入本期价格管理范围),包括线上、线下等所有渠道。
三、价格管理原则
各类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各房型销售价格(含手续费、服务费)不得高于近两年春节期间相同房型的最高销售价格,下浮不限。在此原则下,由旅游饭店经营者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新开业或经营未满一年的旅游饭店,可参照周边区域、相邻相近且档次相当旅游饭店的客房价格水平,制定客房销售价格。
四、价格管理措施
(一)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报送管理。各旅游饭店经营者要据实核定近两年(2024年、2025年)春节期间各房型最高销售价格(核定各房型最高销售价格须加附相关佐证材料),按照价格管理原则对应制定 2026年春节期间各房型最高限定销售价格,填写《旅游饭店标准客房最高限定销售价格备查表》,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于2026年1月31日前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备查(联系人:黄路茜,联系电话:88279050,邮箱:jgk88279050@163.com)。
(二)实行明码标价,恪守价格诚信。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要求,所有旅游饭店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牌或电子显示屏等有效形式标明客房费用结算起止时间及各房型销售价格,实际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所标价格。同时各房型最高限定销售价格也要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三)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联动执法。
市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市旅游酒店行业协会要密切关注旅游市场动态,加强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监测预警,发布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信息,引导市场理性消费。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对违反价格管理措施和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一经查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符合相关规定的,依法纳入失信行为记录,并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海南”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有关事项
大型活动前后及期间,活动举办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波动情况,研判并启动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管理时段、管理范围、管理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并另行通知,各旅游饭店须遵照执行。
价格管理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薛为尚13976522785 88362185
杨卫涛13278963372 88363460
市市场监管局:张清辉 18689956821 88210542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李小亮 13307611908 88268453
市 商 务 局: 郭博士 13637609561 88255776
市旅游酒店行业协会: 唐彩霞13700492977 88268289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亚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