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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新建路雨污水分流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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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17:10

三发改招概〔2018〕115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准新建路雨污水分流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新建路雨污水分流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函》(三住建函〔2018〕3746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招标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三亚市天涯区新建路项目新建dn1000的雨水管316m,选用管材II级钢筋混凝土管,并采取放坡开挖施工工艺;新建DN600的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雨水预留管97m;新建DN300雨水口连接管191m,采用I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dn800的污水管633m,管材采用III级钢筋混凝土专用顶管(内衬PVC),并采取顶管施工工艺;新建DN400的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污水支管115m,支管采用III级拉森钢板桩支护开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道工程、开挖工程、破除恢复路面工程;同时建设相对应的排水管道附属配套设施。

 项目概算总投资969.84万元项目建安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可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附属工程应随主体工程一并发包或打捆招标。

 二、公告方式

 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http://zw.hainan.gov.cn/ggzy/sy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www.ggzy.hi.gov.cn)等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应采用合格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确认,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四、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专家应当在《海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

 建安工程应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预算评审结论为招标控制价的制度,具体额度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三亚市》、《全国公共交易平台(海南省)》上公示。

 五、招标代理机构

 自行选择具有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价与合同价必须一致。

 八、其他

 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对已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做出改变的,应重新申报核准。项目应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招标条件后,才能开展招投标活动。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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