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放管服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2020年第33号令

【字体: 打印
2020-06-25 10:5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33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  山
2020年6月23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文域名: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

主办: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34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1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