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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南省三亚市森林消防队伍
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三亚市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报海南省三亚市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函》(三应急函〔2025〕40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海南省三亚市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位于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马脚村S314省道新村站(公交站)旁。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501-460200-04-01-115680。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营房、物资储备库及其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配备。新建营房742.14m2,并附属配套供电、供水及绿化等设辅助施。新建物资储备库498.58m2,建设场地配套硬化、消防工程、场区和库房大门等设备。
消防队伍装备建设主要包括防灭火车辆、以水灭火机具、常规扑火机具及侦查通讯设备等。其中,防灭火车辆配备包括运兵车、应急指挥车、皮卡运输车辆等,共计6项;以水灭火设备配备包括无后坐力水枪、直流枪头、消防水带、移动水囊等,共计20项;常规扑火机具包括油锯、割灌机、消防铲等,共计7项;侦查通讯设备包括望远镜、通讯侦查无人机、卫星小站等,共计9项。
三、工程匡算总投资2500.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082.47万元,其他费用298.68万元,预备费119.06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范围和建设内容应避免与其他项目重合,项目应规避生态红线,无法规避的,依规定必须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根据市资规局在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信息平台出的预审意见:该项目属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成后能够完善该区域灭火救援体系。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8 号),符合开发边界外准入要求,建议按程序推进。
五、根据《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项目实行代建制。
六、其他事宜请按《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