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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 索 引 号: 00823258-6/2024-0659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4-05-08
  • 发文字号: 三发改投〔2024〕129号
  • 发布日期: 2024-05-0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更新时间: 2024-05-08 17:11:00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重新立项的批复

三亚市公安局

报来《关于三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申请重新立项的函》(三公函〔2024552号)及附件收悉。因项目总用地面积发生调整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启动三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前期论证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311-460200-04-01-972978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528.10m2包括YC04-39-05地块抱坡岭地块拟建总建筑面积为41505.9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05.95m2地下停车设施面积18400.00m2

YC04-39-05地块新建1地上16层、地下2层的业务技术服务楼,用地面积为15819m2地上建筑面积为20105.71m2抱坡岭地块新建1地上4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地面积为1709.10m2地上建筑面积为3000.2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相应的室外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大门、围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建筑采用装配式结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目标不低于30%等。业务技术用房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目标不低于40%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为5014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原立项批复文件(三发改投〔2023330时废止。

六、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应避免超标准面积使用。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5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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