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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蜈支洲岛旅游区生态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发改收费〔2018〕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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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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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蜈支洲岛旅游区生态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发改收费〔2018〕325号)

更新时间:2018-12-06 15:47:58

海南蜈支洲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亚蜈支洲岛旅游区

    报来《关于三亚蜈支洲岛旅游区生态停车场收费经营的请示》收悉。根据《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琼价费管〔2017158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三府〔201825号)规定,结合停车场运营成本,经审核,现就三亚蜈支洲岛旅游区生态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小型车5元/次.辆,中型车8元/次.辆,大型车10元/次.辆,1次限24小时内。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一)车辆停放时间30分钟(含)以内的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执法车、救灾抢险车医、疗救护车、环卫清运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含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作业车辆)和殡葬车;

(三)残疾人专用车辆。

    三、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你公司须停车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明码标价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如中央、省、市政府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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