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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凯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凯丰花园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三府〔2018〕25号)规定,结合停车场运营成本,经审核,现就凯丰花园小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临时停放:小型车2元/小时.辆(24小时内上限为10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1元/辆.次(限24小时内)。
(二)包月停放:小型车220元/月.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30元/月.辆(不含充电费)。
二、车辆停放30分钟(含)以内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三、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双方协商议定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后,本收费标准自行终止。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你公司须在停车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明码标价公示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如中央、省、市政府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