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鲁能·三亚湾美丽五区三期东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琼价费管〔2017〕158号)、《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三府〔2018〕25号)等规定,结合停车场运营成本,经审核,现就鲁能·三亚湾美丽五区三期东区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场类型 |
车型 |
计费方式 |
收费标准 |
地下停车场(不含业主购买或业主产权的地下车位) |
小型车 |
临时停放 |
首小时内2元/辆,首小时后1元/小时.辆(24小时连续停放上限为10元) |
包月停放 |
220元/月.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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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
临时停放 |
1元/次.辆(限24小时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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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月停放 |
25元/月.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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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 |
临时停放 |
0.5元/次.辆(限24小时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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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月停放 |
12元/月.辆 |
上述停车收费标准不含车辆充电费用。
二、根据《三亚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规定》(三发改收费〔2020〕93号)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按以上标准减半收取,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三、小区具备议价条件后,双方协商议定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自行终止。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你公司应在停车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明码标价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如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