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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海湖高档休闲住宅社区项目(花岗岩材料厂改造项目)一期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发改收费〔2019〕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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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7 17:34 市价格监测中心

三亚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申请书》收悉。根据《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琼价费管2017158号)、《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三府201825号)等规定,结合停车场运营成本,经审核,现就山海湖高档休闲住宅社区项目花岗岩材料厂改造项目)一期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型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地下停车位(不含业主产权地下车位):临时停放的,2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10元);包月停放的,220元/辆.月。

二、车辆临时停放30分钟(含)以内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三、小区具备议价条件后,双方协商议定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自行终止。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你公司应停车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明码标价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如中央、省、市政府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12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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