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申请书》收悉。根据《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琼价费管〔2017〕158号)、《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三府〔2018〕25号)等规定,结合停车场运营成本,经审核,现就山海湖高档休闲住宅社区项目(花岗岩材料厂改造项目)一期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型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地下停车位(不含业主产权地下车位):临时停放的,2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10元);包月停放的,220元/辆.月。
二、车辆临时停放30分钟(含)以内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三、小区具备议价条件后,双方协商议定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自行终止。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你公司应在停车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明码标价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如中央、省、市政府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