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亚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三亚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退出清单》、《三亚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取消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清单》涉及中介服务事项共307项(详见附件1、2、3),其中中介服务事项保留177项、退出84项、取消46项。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单》的贯彻落实工作;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三、根据省、市政府工作部署,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继续实行动态管理,调整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等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进行,并报市政府审批。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三亚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保留清单
2.三亚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退出清单
3.三亚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取消清单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三亚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
附件2:三亚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退出清单
附件3:三亚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取消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