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
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海南省低空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为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全市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我委拟计划委托专业团队开展我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原则,系统梳理三亚市当前低空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在全面把握低空经济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三亚发展低空经济的优劣势,开展三亚市低空经济发展研究,编制形成《三亚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三亚市低空经济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其中,提供的《三亚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中应包含但不限于发展现状、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行动计划、保障措施以及重点项目清单等内容或章节。
三、服务费用和期限
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包干价,含税)。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协会等,具备完成项目服务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相应专业力量,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必须是该服务事项全过程中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挂名或者不担任实质性服务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服务组成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服务内容和要求相适应。参与过低空经济领域发展研究工作,具有经验的优先。
(四)近三年来(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五)在“信用中国”、“信用海南”、“信用三亚”、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
五、遴选要求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应按要求时限密封提供纸质响应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价函及相关材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及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书;报价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格式自拟);
3.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可提供的服务、进度安排计划、保障措施、自身优势、服务团队简介、任务分工、服务响应度、报价等内容。
(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信用资质文件;
2.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海南”网站、“信用三亚”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不存在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6.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函。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低空经济发展研究服务的单位,请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密封邮寄至三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与基础设施发展科(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通过的单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报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二)我委将根据遴选评分标准,组织对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择优遴选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合同。
(三)编制机构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能源与基础设施发展科,联系方式:0898-88205109
投诉电话:0898-88205988
附件:1.低空经济发展研究服务项目申请表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