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甄选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
储备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储备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引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规范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完善我市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海南省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琼粮规〔2022〕4号)等有关规定,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全市公开甄选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和标准
市级社会责任储备企业,原则上在全市已签订粮食应急加工保障协议的粮食加工企业中确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的有关规定,国家粮油统计入统企业;
(二)主营业务以粮食加工为主,主营业务产值、销售等主要经济指标本行业排名居所在地前列;
(三)具备与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相匹配的粮食有效仓容、加工能力和必要的粮食检验能力;
(四)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符合市场调控和我省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布局要求,粮食加工、销售台账完整;
(五)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确定和备案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应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基本情况说明等;
2.三亚市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申报表;
3.三亚市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承诺书。
(二)部门审核
市发改委根据企业申报材料,核查该粮食加工企业储备能力和报送信息的真实性,符合条件的,择优选择,按程序确定为社会责任储备企业。
(三)签订协议
市发改委与确定为社会责任储备企业签订协议,明确社会责任储备规模、品种、数量等双方权责。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1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市发改委三楼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联系电话:88228412。
附件: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