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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2023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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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15:45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亚市2023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价格管理的通知

 

三亚各旅游饭店经营企业(单位):

为规范我市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行为,保持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稳定,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23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格管理的政策依据

《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2021929第十三条规定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旅游饭店经营者应当依据政府指导价确定具体的客房价格并抄送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二、价格管理范围和时段

管理范围为全市各类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套房、别墅不列入本期价格管理范围)。旅游饭店客房交易包括线上、线下等所有渠道。管理时段为20231月22日至1月28日(癸卯年正月初一至初七春节假期结束自动解除

三、价格管理原则

2023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标准客房各房型销售价(含手续费、服务费)不得高于2022年春节期间的价格水平。在此原则下,由旅游饭店经营者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新开业或经营未满一年的旅游饭店,可参照周边区域、档次相当旅游饭店的客房价格水平,制定春节期间客房销售价格

四、价格管理措施

(一)实行价格报送管理各旅游饭店经营者照价格管理原则制定2023年春节期间标准客房各房型销售价格,以书面形式加附2022年春节期间各房型缴费账单等佐证材料,加盖公章于202212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备查(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4楼,联系人:黄路茜,联系电话:88279050158 0891 1285邮箱:jgk88279050163.com)。

(二)实行明码标价,恪守价格诚信。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要求,春节期间所有旅游饭店一律采用标价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标明客房费用结算起讫时间及各房销售价格,实际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法力度。价格监测中心、市旅游酒店行业协会要密切关注旅游市场动态,加强节日期间旅游饭店价格监测,发布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信息,引导市场理性消费。市场监管、市旅游整治办、市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强化价格执法,对违反管理措施和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一经查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纳入失信行为,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海南”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做好价格管理措施解读。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文局、市旅游行业协会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网站、公众号、行业微信群公布价格管理措施,做好宣传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力求实效,确保三亚旅游市场有序

价格管理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范高宏13368959598

                              袁兴秀18976289389

市市场监管局:谭小强19989766899

局:梁其才 13907519167

市综合执法局:罗铜军13807531286

旅游酒店行业协会:唐彩霞13700492977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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