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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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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08:51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

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委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机构及律师承担我委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服务范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营商环境服务局、三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下属三亚市投资服务中心、三亚市信用信息中心和三亚市军粮供应站。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近2年来承担过省直机关或市级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工作; 

(四)近2年来承担过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

(五)申请律所近5年内未受过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其所内律师近5年内未因执业受过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

(六)选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主办律师应具备执业资格、5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及良好的执业操守,近5年内未因执业受过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

四、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承担服务单位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策文件、信息公开答复、信访答复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三)承担服务单位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四)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

(五)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对服务单位各类文件进行审核,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协助我委开展普法宣传,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与讲座;

(七)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八)选派2名工作人员到我委日常坐班,驻派人员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法律职业资格;

(九)对我委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意见;

(十)为我委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涉及民事、行政等进入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程序的代理事务及其他专项代理事务律师服务费按照费用标准的50%给予优惠;

(十二)协商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五、服务期限

本次遴选法律顾问的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六、服务费用

不高于20万/年(含税费)。

七、申请材料要求

(一)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填报《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并提供近5年内证明材料;

(3)填报《委派服务律师基本情况表》,并提供证明材料;

(4)法律服务费用组成及报价;

(5)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关于遴选资格与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材料须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于2022年5月7日前将纸质文本(一式六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到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选聘程序

(一)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律所进行评估,综合各律所报价、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择优确定顾问单位,并在我委网站公示结果。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律所,我委将与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女士

联系方式:0898—88363385,tgfgk88363385@163.com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次遴选公告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法规科)负责,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申请人提交密封材料,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附件:1.《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2.《委派服务律师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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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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