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检查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三亚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政府补贴发放工作,根据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工作部署要求和我委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规定,我委拟对17家承储企业2021年下半年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工作进行审计检查,现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托机构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须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海南省财政厅备案通过。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证明、10人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近两年多次参与政府组织的同类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证明。
(五)2019以来机构或职员获得政府部门各类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
(六)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二、审查范围及内容
主要审查储备企业落实《三亚市新一轮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实施方案》要求和储备协议执行情况,重点审查:
(一)储备物资库存账实情况;
(二)物资保质和轮换情况;
(三)仓库设施情况;
(四)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五)承储企业资质情况。
三、审查期间
审查期间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14日。
四、报价方式及工作要求
(一)审计服务报价函自主填报,单独密封,于1月7日前送至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17家承储企业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三)审计检查委托服务费控制价175000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卫涛
联系电话:0898-88231224,13278963372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