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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甄选2022年度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承储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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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 15:37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甄选2022年度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承储企业的公告

为做好2022年度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工作,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新一轮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1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现面向全市公开甄选承储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品种和储备方式

(一)储备品种:蔬菜、海产品、肉类(其中冻猪肉储备量不得低于肉类总量的60%)、鸡蛋、矿泉水、方便食品共六大类。

(二)储备方式:采用商业动态储备模式,即政府委托企业实施商业储备企业负责购进储备商品,自主轮换,商品所有权归企业,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二、申报承储企业资质条件

1.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2.在本市辖区内具有条件较好的仓储设施,且能满足专仓储存要求。海产品、肉类承储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符合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标准与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冷库;

3.具备较强的仓储组织管理能力和稳定的商品销售网络,能自主完成储备商品的轮库工作,落实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管理要求

4.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市场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

5.具有一定的调运能力和配送能力。

三、审定程序

承储企业审定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初审、复审及网站公示等环节,择优选。

(一)企业申报

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均可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重要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申报表,并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承储矿泉水、方便食品的企业,需同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关证明资料;

3.提供经营场所(仓库)产权证明或场所(仓库)租赁协议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印章,递交材料时需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二)初审

市发改委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主要根据企业申报承储商品品种、任务,对应其具备条件进行审核,分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两个步骤进行,审核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作出初审意见(拟定承储企业初审名单和任务分配计划)。

(三)复审

初审意见拟定的承储企业和任务分配计划征求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意见,并综合各部门意见报委党组研究审定拟承储企业名单及任务分配计划

(四)网站公示

将拟承储企业名单及任务分配计划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三亚市重要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名单及任务分配计划,报三亚市新一轮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二号(市发展改革委三楼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联系电话:88231224。

         

 附件: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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