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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合作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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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09:30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
合作机构的公告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三亚市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我委特公开遴选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内容


此次三亚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主要涉及三项内容:
一是根据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相关规定,围绕《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及市场主体满意度,开展各区(管委会)、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定期考核工作;二是根据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对18个指标进行模拟打分,针对三亚市营商环境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并协助编制《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三是协助开展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包括:建设三亚市2021年度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案例库;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咨询辅导;对营商环境其他文件出台和编制提供技术支持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不接受联合申请;申报单位应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必须具有营商环境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3.课题申报单位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课题申报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三亚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途径及方法、组织形式、进度安排、经费预算、单位资质和业绩情况及横向协作能力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八份及扫描版光盘),于2021年5月17日前密封递交至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1.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研究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2.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3.课题控制价120万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珊珊
联系电话:0898-88360660,13136660987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次研究课题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申请人提交密封材料,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附件:三亚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申请书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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