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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甄选2021年度三亚市粮食应急加工(销售)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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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0 08:03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甄选2021年度三亚市粮食应急

加工(销售)点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有效地应对我市粮食市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状况,确保在紧急状况下粮食供应渠道顺畅,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稳定,保障粮食市场供应。根据《三亚市粮食应急预案》相关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甄选粮食应急加工(销售)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经营范围

1.原粮加工企业(个体户)

2.粮油销售企业(个体户)

二、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应急加工(销售)点应保证本年度内持续经营;

2.应急加工点应靠近粮源及销区、交通便利、硬件设施完善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能够承担起应急粮食加工任务;

3.在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时,应急加工点加工原粮后应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

4.粮食应急响应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销售)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重点加工和供应。

三、补贴标准及测算方法

(一)应急加工点奖励性补贴标准:

1.日粮食加工量 20 吨(不含 20)以下的,每年补贴 3500元/家。

2.日粮食加工量 20—50 吨(不含 50)的,每年补助 1 万元/家。

3.日粮食加工量 50 吨(含 50)以上的,每年补助 2 万元/家。

(二)应急销售点奖励性补贴标准:每年统一补助 2000 元/家。

四、审定程序

应急加工(销售)点资格审定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审核及网站公示等环节,择优选。

(一)企业申报

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均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印章,递交材料时需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二)审核

市发展改革委成立审查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分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审核完成后报经市发展改革委党组确定。

(三)网站公示

审核通过的应急加工(销售)点名单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三亚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三楼),联系人:陈芳洁,联系电话:88231224。         


 附件:粮食应急加工(销售)点资格申报表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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