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三亚市垦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课题研究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亚市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落实解决农垦改革后续存在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垦改办函﹝2020﹞1号)要求,我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三亚市垦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课题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三亚市垦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二、课题控制价
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三、课题研究内容
(一)按照《海南省垦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20-2022 年)》(琼垦改办函﹝2020﹞4号)和省发改委《关于落实<解决农垦改革后续存在问题的方案>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0﹞917 号)的文件精神和部署,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海南农垦改革发展、三亚市乡村振兴战略以及三亚市“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建立垦地融合发展机制和项目联合推进工作小组,推进垦地产业发展一体化,构建垦地协同发展利益共同体,推进垦地土地利用规模化,以及垦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垦区社会责任共担化。统筹将垦区土地、产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纳入全市一盘棋考虑。科学合理分解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和目标,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全市各职能单位。
(二)通过资料分析、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专家咨询等方式方法,摸清三亚市域内农垦单位分布、人员、资源、产业、经营情况以及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工程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垦地融合发展中在管理体制、产业发展、项目运作、土地利用、系列规划、要素配置以及民生领域方面的基本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管理体制、空间规划、产业发展、土地利用、项目合作、社会事业发展、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提出推进三亚垦地融合发展的具体路径、模式和方案,以项目为载体,总结探索创新三亚垦地融合发展新模式和新机制,谋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并从组织分工、制度保障、资金投入、财税制度、监督落实等方面制定具体的保障措施。
四、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不接受联合申请;申报单位应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必须具有垦地融合发展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
2.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结构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三亚市垦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途径及方法、组织形式、进度安排、经费预算、单位资质和业绩情况及横向协作能力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17份以快递方式密封寄送到三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楼农村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联系人:沈志彬 18976015193 办公电话:0898-88717281)。申报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截止日期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研究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四)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五、课题完成时间: 90天(以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研究课题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沈志彬 18976015193 办公电话:0898-88717281)
(二)各申报单位寄送的材料请自行备份,无论是否遴选上,我委不再退回,如涉及保密资料,请安排专人对接。
附件:《三亚市垦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课题研究申请书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