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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甄选2020年度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承储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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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10:34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建立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常态储备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市场的保供稳价和基本民生保障需求,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新一轮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1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拟组织实施我市新一轮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任务,现面向全市公开甄选承储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品种和储备方式
    (一)储备品种:蔬菜、海产品、肉类、鸡蛋、矿泉水、方便食品共六大类。
    (二)储备方式:采用商业动态储备模式,即政府委托企业代储,企业负责购进储备商品,自主轮换,商品所有权归企业,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正常情况下,企业的商品库存量不得少于合同签定的数量。
    二、申报企业资质条件
     1.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或超市;
     2.具有符合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资质条件的储备冻肉储存冷库及其他仓储设施;
     3.具备较强的仓储组织管理能力和稳定的商品销售网络,能自主完成储备商品的轮库工作;
     4.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市场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
    三、审定程序
    承储企业资格审定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初审、复审及网站公示等环节,按量化评审要求,择优甄选。
    (一)企业申报
    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均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申报报告(内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2.申报表(附件1)及企业储备意愿表(附件2);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矿泉水和方便食品承储企业,须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资格);
    4.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5年以上租赁协议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印章,递交材料时需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二)初审
    市发展改革委成立审查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初审工作分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附件3)两个步骤进行,根据审查结果出具初审意见,初审合格企业列入候选承储企业名单。
    (三)复审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根据初审结果,结合候选企业的仓储硬件设施、企业综合管理能力和商品销售轮换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承储企业名单及承储任务,并征求市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意见。
    (四)网站公示
    拟承储企业名单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三亚市新一轮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至2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三亚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三楼),联系电话:88231224。
         


    附件:附件 (1.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承储企业资格申报表,2.申报企业储备意愿情况表, 3.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申报企业现场审查表 )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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