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亚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水价制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发展改革局、区海洋渔业水务局、区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49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7〕196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琼价价管〔2017〕7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三亚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状,特制定《三亚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价制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特此通知。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水务局 三亚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