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亚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
第4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潘立仁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中心城区机械停车场项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委协助你们办理此提案,经研究,现提出涉及我单位工作的答复意见。
由我委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三府规〔2022〕24号,以下简称《规定》),于去年8月7日正式实施,《规定》已经明确了全市政府定价的各类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并划分区域实行等级收费。崖州区为二类区域,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下同):8时至22时,首小时内(含)每辆4元,首小时后2元/辆/半小时;22时至次日8时,4元/辆/次;立体停车设施:临时性停放首小时内(含)5元/辆,首小时后2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为20元);包月停放300元/辆/月;其他公共停车设施:室外首小时内(含)每辆3元/辆,首小时后2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为10元),包月停放200元/辆/月;室内首小时内(含)每辆4元/辆,首小时后2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为15元),包月停放250元/辆/月;中型车,室外4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为20元),包月停放300元/辆/月;室内5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为30元),包月停放400元/辆/月;大型车,室外8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为40元),包月停放400元/辆/月;室内10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为50元),包月停放600元/辆/月。
下一步我委对以上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和成本监审,根据评估和成本监审结论,适时合理调整(制定)各类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以上意见,请在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