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市第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周壮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三亚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委协助你们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提出涉及我委工作的答复意见。
一、利用价格杠杆来调节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需求和车位周转率,以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是中央、省政府的指导意见,是我国各城市的通常做法,实践证明是有效的方法之一。近年来,在上级职能部门指导和三亚市政府领导下,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进一步健全政府定价规则,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促进停车场建设,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的总体指导思想。市价格主管部门对全市各类停车场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调研,还采取“走出去”取经办法,到省外兄弟城市学习考察停车收费管理先进经验,系统梳理了我市停车收费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制定了《三亚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并报经市政府审定公布执行。考虑停车收费标准要保持区域、车辆类别和车场类别之间合理差价,以及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共分二类区域,实行二类区域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城市道路泊位收费标准:
停车 区域 类别 |
小型车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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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时至22时 |
22时至次日8时 (元/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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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域 |
首小时内(含)每辆5元,首小时后3元/辆.半小时 |
5 |
二类区域 |
首小时内(含)每辆4元,首小时后2元/辆.半小时 |
4 |
小型车收费标准 |
|
临时停放 |
包月停放(元/辆.月) |
首小时内(含)每辆5元,首小时后2元/辆.半小时(24小时上限20元) |
300 |
(二)立体停车设施收费标准:
(三)其他公共停车设施收费标准:
停车 区域 类型 |
小型车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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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 |
室内(地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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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放 |
包月停放 (元/辆.月) |
临时停放 |
包月停放 (元/辆.月) |
一类 区域 |
首小时内(含)每辆4元,首小时后3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15元) |
250 |
首小时内(含)每辆5元,首小时后3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20元) |
300 |
二类 区域 |
首小时内(含)每辆3元,首小时后2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10元) |
200 |
首小时内(含)每辆4元,首小时后2元/辆.小时(24小时上限15元) |
250 |
以上标准适用于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停车设施,市属国有企业可按照以上类型停车设施对应的收费标准确定执行标准,报市价格主管部审批后执行。非政府资本投资建设的各类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由经营企业根据投资建设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合理制定。
二、目前充电设备的接口国家有统一的标准,相关使用要求也有行业标准及中电联标准,各个企业充电桩的生产设计有区别,但功能基本一致,对所有的电动汽车都可以满足充电需求,区别在于功率的不同,鉴于充电基础设施属于较新事物,我国充电桩的行业标准也正在不停的完善中。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联系人:薛为尚、麦宜波
联系电话:88362185、88205109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