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委会、各区发展改革局(物价局)、海南电网有限公司三亚供电局、三亚市物业管理协会、各商业综合体等工商业用电单位、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知》(琼价价管〔2018〕4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知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