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多一点 贴息要求及条件 一是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预算给予企业贴息支持。 二是申报的贷款贴息业务必须为通过智慧金融平台或贷款服务中心申请并实现放款的贷款业务。认定标准包括通过智慧金融平台申请贷款——企业需在智慧金融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意向银行的金融产品进行贷款申请。受理银行应及时完成进件受理,并于贷款审批完成后,通过智慧金融平台反馈授信结果;通过贷款服务中心申请贷款——企业需在贷款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登记,签订《贷款申请书》,选择入驻意向银行,由贷款服务中心主任受理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入驻意向银行。受理银行应及时处理申请材料,并于贷款审批完成后,通过贷款服务中心后台管理系统反馈授信结果。 三是按照企业实际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四是贷款期限在1年期(含)以内的按实际期限给予贴息,在贷款到期结清后,一次性发放补贴。 五是贷款期限超过1年期以上的,按1年期限给予贴息,在贷款发放满1年后,一次性发放补贴。 贴息申报流程与审核程序 (一)组织申报。省金融监管局发布申报通知。 (二)审核工作。省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审核工作。 (三)结果公示。拟贴息企业和金额将在省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以及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省金融监管局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贷款贴息资金,并将贴息资金拨付至企业在申报时预留的贷款银行账户。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贷款发放后即可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上申报贷款贴息,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公示、拨付。 (一)贷款贴息申请书,加盖公章,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彩色扫描上传; (三)银行机构放款凭证: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贷款合同、银行借据或银行对账单,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彩色扫描上传; (四)企业告知书,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银行机构按月提供符合贴息条件,已结清的贷款业务信息,每月10日前填报贷款业务信息汇总表,通过智慧金融平台或贷款服务中心后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上传。同时,将加盖行章的贷款业务信息汇总表报送至省金融监管局。
包括五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