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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力推进立法创新 让法治为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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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08:56 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自贸港建设步伐稳健向前:2021年前1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其中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6%;2022年1月6日,海南自贸港建设项目年度第一批集中开工项目达142个,总投资373亿元


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背景下,众多投资者为何向海南投入大量“真金白银”?


法治红利,机遇无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其配套法规,将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产权保护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保驾护航,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


提高站位: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


昨天的新闻是今天的历史。回首2021年6月10日,那是海南法治史上不可不提的重要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颁布实施。这部法律被学界业界称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框架法”。


2021年6月11日,省委书记沈晓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研究部署我省贯彻意见,强调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


2021年6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新闻发布会上,省长冯飞指出,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出实效的具体制度措施,确保法律制度实用、管用、好用。


“省人大常委会着眼于营造一流的自贸港法治环境,认真抓实立法这项法治基础,把2021年确定为‘立法创新年’,紧贴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大力推进立法创新。”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完成一审之际,省人大常委会就主动担当作为,深入调研,征集意见,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质高效完成该法二审、三审发挥积极作用,共有10条建议被采纳吸收。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省人大常委会紧贴自贸港建设急需,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海南陆续对自贸港封关前和封关后的配套法规制度作出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以及财政税收优惠、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提前谋划和实施。


促进发展:让法治力量增强投资者信心


“退”与“进”是辩证统一的。


为市场主体退场“立规矩”具有重要意义。《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已由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针对市场主体退出环节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法治的方式,强化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引导或强制低效无效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刘凤双说。


紧贴海南自贸港建设急需,加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立法。如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龙头,海南省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


为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加快改革发展,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将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实施的决定;


为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国际船舶条例、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以及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


为支持儋州和洋浦一体化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赋予洋浦更大发展自主权,对洋浦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制度性安排;


为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在海洋、航天、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热带高效农业等领域进行科技创新;


……


海南省立法不仅有数量,而且有质量。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以立法推动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境外船舶移籍和登记“一事通办”,分别获“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二、三等奖。


系列配套法规的出台,使海南省有了催生市场主体的重要引擎。2021年1月至11月,全省注册市场主体43.45万余户,同比增长54.70%。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家们纷纷表达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良好预期。


“我很看好海南自贸港的发展前景,希望在海南寻求更多合作机会。”韩资企业柱玲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朴建宇表示,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可观,财税等政策优惠力度很大。欧尼尔游艇公司董事长庄伟鸿信心满满:“我对海南市场充满期待,注重增加在海南的投资,计划建立产业园,将把服务、展销、维修做得更好。”


关注民生:以良法善治回应群众新期盼


海南省部分预付卡销售商家停业或“跑路”,消费者遭遇退款难。如何治理“预付卡”沦为“圈钱卡”的乱象?


北京中伦(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廖晖介绍,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明确规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健身、美容、培训、餐饮等服务中,采用预收款等方式骗取消费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除了处罚经营者外,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还要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样有利于处理具体矛盾的立法还有不少——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针对汽车尾气是我省空气主要污染源的实际,修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对禁售燃油汽车、推广新能源机动车、用车管理、车辆排放检验维修等作出明确规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制定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城乡供水管理条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一系列有利于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的新规定。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一年来,海南的‘小快灵’‘小切口’立法,以小视角、小体量和灵活快速的形式,紧贴人民群众期盼,加强生态、民生和社会治理立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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