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行政处罚记录信用修复相关情况的说明
三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近期,多家企业就申请三亚市企业减负财政奖补资金中涉及企业信用核查以及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相关事宜来电咨询。经研究,我委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信用修复的类型
一是在“信用中国”网站开展在线修复。“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协同修复系统,我委仅作为信用修复的初审机构,还需省发改委复审、国家发改委终审通过后,才能完成在线修复。二是在“信用三亚”网站开展修复。具体修复事宜请参考《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三府(2019)150号)和《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信用中国”“信用三亚”网站开展信用修复的通知》(三发改函(2020)272号)文件要求。二、信用修复的误区
为引导三亚失信主体主动纠正不良行为,规范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失信记录的信用修复工作,进一步完善失信修复机制,重塑法人和自然人良好信用,鼓励失信法人和自然人不断完善自身信用,2019年以来,我委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三府〔2019〕150号)文件规定,大力推进信用修复工作。但是,信用修复并不是简单将不良信息记录从信用信息档案中删除或“洗白”,信用修复的是信息查询期限或公开期限,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信息记录只是从“信用三亚”网站撤下,缩短公示时限,不再对外公示。修复后的失信记录虽然社会公众无法在“信用三亚”网站查询,但仍会在后台长期依法依规予以保留,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依法利用其开展信用监管。
特此说明。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三府〔2019〕150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信用中国”“信用三亚”网站开展信用修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