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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2019年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 索 引 号:00823258-6/2019-0015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2-18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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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更新时间:2019-02-18 17:58:00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对外开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衔接和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完善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服务业综合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推进我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四)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全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调整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五)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就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建议和对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计划;提出全市融资的规模、结构、投向及政策建议,指导和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拟定省市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省、市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工作;按市级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有关建设项目。

    (七)负责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稽查工作;指导和协调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全市低碳城市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重大问题。

    (八)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研究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之间的关系,制订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动员征用办法和平战转换机制;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完成上级国防动员部门赋予我市的相关国民经济动员任务。

    (九)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建议;分析全市价格走势,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与监管的建议。

    (十)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价格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作价原则和办法,在法定权限内拟定和管理相关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组织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价格听证工作;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十二)指导各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承担全市范围内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各区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综合管理价格举报投诉事项。

    (十四)负责党政机关小汽车定编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我委内设1个副处级和12个科级职能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科、产业协调发展科、招投标管理和概算审核科、经济动员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体制改革和服务业发展科(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价格举报中心)、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我委内设1个副处级和12人科级职能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科,产业协调发展科,招投标管理和概算审核科,经济动员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体制改革和服务业发展科(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价格举报中心),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三亚市投资服务中心

2. 三亚市菜篮子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3. 三亚市价格监测中心

4. 三亚市价格认证中心


第二部分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83.3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683.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683.37万元。支出总计4683.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02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83.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4.19万元,主要是追加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4.17万元,占88.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7万元,占4.9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48万元,占4.20%;住房保障(类)支出89.02万元,占1.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39.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了173.4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73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16.35万元,主要是财政调整支出功能分类,将建设项目评审及管理经费资金安排到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677.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92万元,主要是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测中心、菜篮子服务中心经费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23.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2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60万元,主要是建设项目评审及管理经费等安排在这个功能分类里。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3.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支出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主要是调整支出功能科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0.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4万元,主要是调整支出功能科目。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7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工资标准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89.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8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三、关于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420.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四、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94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5.9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2.96%主要原因包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外交支出。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4683.37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4683.37万元。经费拨款收入4683.37万元,占100%

八、关于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468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05万元,占30.32%;项目支出3263.32万元,占69.6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三亚市投资服务中心、三亚市菜篮子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三亚市价格监测中心、三亚市价格认证中心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35.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2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01.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发改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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