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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海南省三亚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
  • 索 引 号:H00823258-6/2016-35297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09-1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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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力说明:

海南省三亚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

更新时间:2016-09-14 18:14:15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三亚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

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1.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上级制订的价格改革规划、计划,制定本市的实施细则;研究拟定本市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分析、监测、预警和监控。负责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提出年度价格水平调控目标。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

(三)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价格收费管理目录,研究制订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入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负责实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

(四)承担全市市场价格的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市场价格的调查,制止价格垄断、哄抬物价、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综合管理价格投诉举报,查处和纠正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协调处理价格、收费矛盾纠纷;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

(五)组织开展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评估、价格鉴证、价格认证、价格信息服务和价格信用建设等工作。

(六)指导、监督行业协会和市有关部门的价格、收费工作;组织建立和指导价格协会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内设4个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价格科、收费科、政策法规科;有2下属单位:市价格监测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

纳入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 市物价局部门本级

2. 市价格监测中心(下属单位)

3、价格认证中心(下属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

7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351.78万元,支出总计1112.6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42.67万元,下降了15.22%,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1412月份撤镇设区,从201511日起市物价检查所及价格农本调查队2个下属单位被撤销;二是各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与2014年度相比,支出减少293.12万元,下降20.85%,主要原因:从201511日起市物价检查所及价格农本调查队2个下属单位被撤销。

(二)关于市物价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51.7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市物价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09万元,占61.58%;项目支出427.51万元,占38.42%

(四)关于市物价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351.78万元,支出总决算1112.6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42.67万元,下降15.22%。财政拨款支出1112.6万元,减少了293.12万元,下降20.85%主要原因:从201511日起市物价检查所及价格农本调查队2个下属单位被撤销。

(五)关于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7.1万元,下降15.69 %。主要原因:从201511日起市物价检查所及价格农本调查队2个下属单位被撤销。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7.8万元,占7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16万元,占17.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8.54万元,占5.26%;住房保障(类)支出42.1万元,占3.79%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物价局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1.78万元,支出决算11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及市委二十条规定,厉行节约不铺张不浪费,减少单位不必要的开支。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9.79万元;物价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27.51万元;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2.0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2.1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7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2.62万元;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

(六)关于市物价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物价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4.79万 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物价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物价局部门(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9.33万元,完成预算的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的54.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16.7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车辆日常管理工作比较规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减少 23.03万元,下降71.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88万元,下降7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5万元,下降64.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从201511日起市物价检查所及价格农本调查队2个下属单位被撤销;二是车辆日常管理工作比较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01万元,占6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2万元,35.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安排0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01万元,主要用于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2万元,共接待277人次。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各地物价系统来三亚调研及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承担政府安排的对口接待任务;承担与业务相关的全国(省)性会议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

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 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海南省三亚市物价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总(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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