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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三亚市粮食局部门预算
2017年2月16日
目录
第一部分三亚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三亚市粮食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责。三亚市粮食局是隶属于市发改委管理的副处级事业机构,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粮食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章;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综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储备粮工作,做好粮食调剂工作,确保灾年粮食供应;开展粮食行业的调查研究;承担全市军队粮油供应计划安排工作等。
(二)单位构成。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12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离退休人员20人,内设办公室、行业法规督查科、计财科等3个科室,下辖市军供站、市粮食储备库2个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无
2.无
第二部分三亚市粮食局(部门)三亚市粮食局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粮食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07.3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507.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497.4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9万元,支出总计1507.35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7.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4.0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省政府下达我市新增地方储备粮任务,2.14万吨储备粮异地储存。储备粮数量增大,保管费轮换费、利息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94.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2.4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发放。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关于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9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6万元),与上年预算上年预算下降19.11%/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二十条精神,厉行节约公,勤俭办事。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98.2%/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规定。
五、关于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部门)三亚市粮食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粮食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1507.35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1570.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570.3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157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52万元,占19.54%;项目支出1212.83万元,占80.4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三亚市粮食局(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三亚市粮食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三亚市粮食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三亚市粮食局(部门)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150.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