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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三亚市(不含亚龙湾区域)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的申请报告》(长丰燃气〔2025〕FNC0326A号)收悉。鉴于你司采购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由2.7688元/立方米上调至2.8828元/立方米,气源采购价格变动(上涨)0.114元/立方米,达到销售价格调整联动条件。根据《三亚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三府规〔2024〕24号)的规定,现就调整三亚市(不含亚龙湾区域)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计算期气源采购价格
联动计算期气源综合采购价格为2.8828元/立方米。
二、调整销售价格
根据联动机制,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非居民上期终端销售价格+非居民价格联动调整金额,联动调整金额为0.114元/立方米,销售价格由4.43元/立方米上调为4.54元/立方米。
三、执行时间
实行抄表计量的用户,自2025年4月抄见表量起执行;实行预购气的用户,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原《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联动机制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三发改价格〔2024〕6号)同时废止。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