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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三亚市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
课题研究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做好三亚市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我委特公开遴选三亚市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课题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内容
此次三亚市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课题研究主要涉及三项内容,一是根据国家、海南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在海南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结合三亚实际,编制三亚市全面对标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二是针对三亚市全面对标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年度考核评价;三是以世界银行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对照国内外先进城市在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的经验做法,开展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评估,进行对比研究分析。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不接受联合申请;申报单位应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必须具有营商环境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三亚市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途径及方法、组织形式、进度安排、经费预算、单位资质和业绩情况及横向协作能力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八份以快递方式密封寄送到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月川中路2号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楼营商环境服务科,联系人:刘有为18078955890)。申报单位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研究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四)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五)课题控制价70万元。
三、其他事项
本次研究课题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营商环境服务局)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88272687/0898-88360660)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刘有为, 电话:88272687)